English
首页 研究成果 研究报告 正文

英国P2P网络借贷监管新规解读


阳光互联网金融创新研究中心

(2018年 第 18 期  总第 18 期)

【摘要】英国是P2P网络借贷的发源地,也是首个正式承认P2P网络借贷合法地位的国家,P2P网络借贷与股票、基金一样是居民可投资产品。2014年,英国制定了P2P网络借贷监管正式规则,两年后对监管规则进行了实施评估,2018年7月提出了P2P监管规则的修改建议,计划2019年实施。本文是对英国2018年P2P网络借贷监管修改建议的分析和解读。

英国监管机构提出,随着P2P网络借贷市场的飞速发展,平台商业模式日渐复杂,不同类型的平台具有差距悬殊的经营特征,这可能导致不同的潜在风险,因此按照风险的不同将P2P网络借贷平台从低到高分为渠道式、定价式和委托式三类。根据风险高低对信息披露、风险管理、公司治理等的监管要求也不同。具体包括:1)更详细的信息披露要求,渠道式平台要求最低,而参与定价且代客投资的委托式平台要求最高;2)设立与风险相匹配的风险管理框架,定价式和委托式平台风险管理要求更高,且根据产品类型适用不同管理规则,比如涉及抵押贷款的平台需要遵从《抵押贷款和住房金融:商业行为规则》的要求;3)对定价式和委托式平台强化公司治理规定,引入高管认证制度;4)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,投资者需具备一定的专业投资知识或投资经验,或者投资的额度不超过其可投资净资产的10%;5)更详细的清盘方案,在平台倒闭时该如何保护投资人的权益。

最后,本文在总结英国P2P网络借贷监管经验的基础上,对我国P2P网络借贷的监管提出几点建议:一是通过实施后评估的方式逐步改善监管;二是通过差别化监管实现精准化监管;三是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。